煙臺市民赴臺個人游辦證申請啟動 首日迎來52人

原標題:煙臺市民赴臺個人游辦證申請啟動 首日迎來52人

市民在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赴臺個人游證件

申辦赴臺個人旅游證件填寫表格

大廳LED屏播放警方溫馨提示

8月18日,煙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受理本市居民赴臺灣個人旅游辦證申請,這是煙臺市居民赴臺團隊游之后又一赴臺旅游新選擇。當日,煙臺市共有52名居民辦理赴臺個人游辦證申請。

8月18日上午8點20左右,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還沒開門,市民朱先生和妻子郝女士就早早趕來,成為本市居民赴臺灣個人游辦證的首位申請者。朱先生告訴記者,他和朋友經常出去玩。今年想在國慶期間出游,選了好幾個地方,最終定在臺灣,想去臺灣看看景點,吃吃小吃,感受一下臺灣的文化,特別要去一趟墾丁,放松一下身心。“不想受旅行社的限制,可以自己安排一下行程,自由自在的好好玩一玩。”

朱先生說,和朋友定好去臺灣旅行后,一直關注相關政策,正好煙臺居民可以到臺灣個人游了,就趕緊早早地來辦理相關證件。照相、填表、受理等一系列手續辦下來,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朱先生和郝女士就順利地申請辦理了證件。“大廳的民警還特意提醒我們要到旅行社申請入臺許可。”

記者在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看到,大門窗戶和大廳內的LED屏上都張貼、播放了溫馨提示,提醒市民領取證件后還需要到有資質的赴臺游旅行社辦理入臺許可。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政委劉振洲介紹,赴臺個人游啟動后,大陸居民申請赴臺灣旅游的申請人無須提交赴臺旅游組團社發票,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審批簽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六個月一次(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臺次日起不超過15天)出入境有效個人游簽注。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人在辦理好《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赴臺個人游簽注的同時,必須辦理個人游“入臺許可”方能正常出境。劉振洲告訴記者,申請個人游“入臺許可”,必須委托具有資質的赴臺游組團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辦入臺證,詳細情況請申請人咨詢具備赴臺游資質的旅行社。同時,申請人向臺方提出的赴臺事由必須與《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上的簽注事由相符,即:參加赴臺團隊旅游只能申請團隊游簽注,參加赴臺個人旅游只能申請個人游簽注。如果申請事由與簽注事由不符,申請人需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注銷原簽注,并重新審批簽發相應事由的簽注。

記者了解到,目前,煙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赴臺辦證簽注已全面啟動。詳細辦證注意事項請登錄山東公安出入境政務服務網(www.sdcrj.com)或電話咨詢:0535-629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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