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導游協會成立 4000名導游有了“法律顧問”

原標題:煙臺導游協會成立 4000名導游有了“法律顧問”

自去年“十一”《旅游法》實施以來,旅游行業經過一年的“大調整”已基本回歸正常運作,尤其《旅游法》嚴禁導游強迫購物、收取回扣的行為,讓導游行業重新規范。然而由于收入的減少,也讓不少導游的出團率大大減少。為了保證導游的權益和合法收入,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醞釀,昨日“煙臺市導游協會”正式成立,將聘請法律顧問保障導游員權益,制定服務費用標準,保障導游員的合法收入,這也預示著今后煙臺的導游服務將更加規范,導游員們將更加有尊嚴。

 200多家旅行社配專職導游

煙臺市導游協會是由全市導游員、旅行社、旅游景區(點)、導游服務中心、旅游院校(系)等單位和個人,在自愿基礎上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聯合性、地方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導游協會的成立順應了旅游行業的發展,也是符合《旅游法》要求的。”在成立大會上,導游協會主席趙忠娜表示,目前煙臺擁有導游員4200多名,其中兼職導游占了很大比例,導游協會的成立有利于導游行業的自律和規范,更好地維護導游權益。“協會成立后我們將聘請專業法律顧問,維護導游員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并制定服務費用標準,保障導游員的合法收入。”趙忠娜說。

記者了解到,在《旅游法》實施之前,對于導游的聘用以旅行社意愿為主,許多旅行社為了節約成本不聘用專職導游,僅在旅游旺季雇傭“兼職”導游,而兼職導游沒有固定工資,只有少量服務費,全靠旅途中的“提成”收益。《旅游法》實施后,要求每個旅行社配備3名以上簽訂正式合同的專職導游,目前煙臺市200多家旅行社全部達到要求,配備專職導游,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導游員的合法收益。

 在煙臺“考導游”越來越難

《旅游法》像一個“大漏斗”對導游行業進行篩選,優秀導游順應發展更加提高自身業務水平,而靠“回扣”為生的導游則逐漸被淘汰。記者了解到,目前煙臺市具有導游資格證的導游數量并無太大變化,但由于帶團收益下降,不少導游的出團率大打折扣,大形勢下培養優秀導游成為旅游部門的重點工作。

2011年山東省被國家旅游局確定為導游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同年8月份,山東省又確定煙臺作為試點城市。煙臺的導游考試首次將“面試”從教室改成“真實場景”考試,考生必須模擬真實帶團場景,隨車進行沿途講解。記者從市導游服務中心了解到,山東省的導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通過率只有30%左右,而煙臺作為改革試點城市,面試科目的“真槍實戰”,再次增加了考試難度,在煙臺考導游是越來越難。

“考試選用真實場景,能考察考生實際帶團能力,取得導游證后能夠盡快入職,免去了旅行社的培訓成本。”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導游協會成立后,將進一步加強專業化、特色導游隊伍的建設,培育和形成一大批開埠文化、仙道文化、葡酒文化、高爾夫文化等特色講解內容的專業型導游,進一步豐富和壯大煙臺市導游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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