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旅游消費“貓膩”多 專家支招如何“防坑”

原標題:在線旅游消費“貓膩”多 專家支招如何“防坑”

中新網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劉育英)在線旅游平臺(OTA)成為消費者出行的重要渠道,如訂票、交通、酒店住宿、旅游景點消費等,而其中各環節卻隱藏著種種貓膩。專家建議,應仔細閱讀條款內容、下單后保留截圖、及時理性維權等。

2019年我國“五一”假期首次調休為4天,國內旅游市場掀起“全民出游”熱潮。文化和旅游部統計數據顯示,“五一”假日期間國內旅游接待總人數1.95億人次,實現旅游收入1176.7億元人民幣。

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節平臺顯示,“五一”和平時OTA消費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十個方面:默認搭售、霸王條款、大數據“殺熟”、訂單退改難、虛假宣傳、低價陷阱、高額手續費、發票難開具、旅游意外賠償難、旅游途中強制消費。

例如默認搭售,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用戶投訴案例庫顯示,一位女士在某旅游網站購買旅游產品,在勾選完成后,頁面自動跳轉到結算頁面,被強制要求購買250元的保險。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表示,“默認捆綁搭售”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消費者遇到在線旅游平臺的默認搭售行為,應果斷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提出10條“防坑”建議,其中包括:游客在線上選擇某條旅游產品時,應該仔細查看預定須知,以免事后發生糾紛;如果旅游網站上有“我已閱讀并同意以上協議條款”的彈框,一定要點開仔細看一看條款內容,再選擇是否打鉤;下單成功要保留證據,下單后留好預訂時的截圖、截屏;對于超低價旅游線路,應仔細鑒別具體的服務項目以及額外要求;實際消費中遇到要求強制消費的,可以直接拒絕,并向有關部門舉報;遇到未消費不予退款的、過期不退的,可以向工商等監管部門舉報維權等。

在維權途徑方面,該中心建議,依照簽訂的合同及有關約定,與平臺進行溝通;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投訴;向工商等監管部門投訴;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求助;向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求助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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