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導游群體現狀調查:沒有固定工資 沒有五險一金
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近日,一段云南導游辱罵游客的視頻引發空前關注,旅游業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對此,國家旅游局發聲“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作為旅游發展的流動名片,導游為何會頻頻變身強迫購物,侮辱游客的“惡導購”?記者對導游的生存現狀進行了調查。
沒有固定工資沒有五險一金
福建的導游小陳從事導游工作已經三年多了,她告訴記者,大部分的導游是沒有基本工資的,只有約半數有帶團補貼,絕大部分導游要“仰仗客人消費”。對此,小陳給我們算了這樣一筆賬:一般導游帶一個團一天能有250的補貼,一個月帶25天的話,就有將近7000多的工資。“7000多”數字看上去“很美麗”,但是現實是導游帶一個團每天要早出晚歸,一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這樣的“辛苦錢”實在賺不來。另外,大多數旅行社并不給導游買五險一金,給導游交個醫保社保已經算很好的了。
新旅游法出臺購物“傭金”下降
在采訪中許多導游告訴記者,新旅游法實施之后,他們從購物團當中獲取的傭金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回扣”總體來說是呈下降趨勢。安徽導游小黃告訴記者:“現在不購物的旅游團占百分之七八十,購物的團只有百分之十了。”關于傭金的比例,小黃告訴記者,傭金的比例去全國差不多,都是10%左右。但是由于各地的物價、產品不同,導游最后拿到的傭金全國各地差異也很大。小黃說,他們這個行業是吃青春飯的,而且一年還分旅游旺季和淡季:“固定收入假如是旺季的時候能保證,假如是淡季的時候,就沒辦法了,因為沒有旅游團。”
福州市已經從事導游行業十年的董小姐告訴記者,她大學畢業剛工作時那會是導游的黃金時期,是個高薪職業。過去購物是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出臺之后,這一塊的收入幾乎全被砍掉,而基本工資、薪酬底線幾乎沒有進行相應調整。
購物回扣成為導游收入的主要來源
正是因為導游無底薪、無保障,因此只能“配合”旅行社把主意打到游客身上,購物、門票、餐飲環節回扣等“灰色”利益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福建導演小陳告訴記者:“購物店是跟旅行社和導游有掛鉤的,導游一般會有百分十到二十的抽成,客人消費一萬,導游可以拿到兩千。另外增加景點導游也可以有收入,比如到晚上導游會臨時增加一些強制性的自費項目。
小陳告訴記者,其實導游“強制”游客消費,最主要是因為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范,大多數導游不僅享受不到固定工資,在帶團前甚至還要交“份子錢”,也就是他們所說的“買團”。所謂“買團”就是還沒帶團出發,要自掏腰包墊錢。而這樣的運作模式,只能讓不少導游成為“導購”,“用心”引導游客購物或其他消費。
低價游為何屢禁不絕
在云南導游辱罵游客事件發生以后,許多網友把矛頭對準了“低價游”。既然低團費和零負團費總是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那么旅行社為什么還要推出這樣的產品?低團費和零負團費的旅游產品中,究竟有著怎樣的“貓膩”?
“低價游”病態鏈條的形成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了“低價游”病態鏈條的形成過程。首先,地接導游從客源地旅行社手中花錢將旅行團買下,賭的就是旅行團里的游客會在購物店里大筆消費,也只有這樣,地接導游才可以賺到錢。于是,一個低團費和零負團費的病態鏈條就這樣形成了:游客不認可旅游團費上漲,旅行社想方設法壓低團費;地接導游接團不僅不拿報酬,而且還要買團、賭團;游客不滿意導游安排,或投訴或忍氣吞聲。一些旅行社或許想要轉變,但迫于生存壓力,也大都無可奈何。
旅行社:通過低價吸引游客
長春某旅行社負責人王某對記者說,2013年頒布并實施的《旅游法》曾經使旅游行業低團費和零負團費等亂象有所收斂。不過,此后出現的旅游產品價格大幅上漲致使游客出游意愿降低,旅行社和游客都叫苦不迭。這位負責人介紹說,目前低團費和零負團費比較普遍的線路往往是國內旅游熱門線路。一些正規的旅游大公司不希望做這種低價團,但目前的市場狀況是只有低價團才能吸引客流量。企業也要生存,很多時候也是無可奈何。
旅游強制購物的監管困境
對于頻頻被曝光的強制購物等“黑導游”事件,旅游監管部門也向記者表達了監管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兼職導游管理困難給行業抹黑
為了能更好的管理導游,一般旅行社以聘用全職導游為主,而在旅游旺季,由于人手忙不過來,旅行社也會臨時想雇傭一些兼職導游,這些兼職導游沒有全職導游的保底工資全部依靠客人消費來提成,對這部分兼職導游旅行社難以監管。
安徽滁州光大旅行社經理許廣敏告訴記者,旅行社的導游基本上都是簽訂合同的全職導游,這樣導游流動性不會太大,方便管理。新的旅游法出臺后加大了對旅行社和導游的監管力度,但往往還是有一些黑導游不受監控,成為旅游業的污點:“旅游法對旅行社監管越來越嚴,對導游的約束也比較強,但是游離在外面的黑導包括游離在外面的公司,都不受這個監控,他們發生問題的概率反而很高,給我們這個行業抹黑。”聘用兼職導游,對其行為規范通過合同約定,是否就能夠杜絕導游強制購物等行為呢?永康市旅游局行業管理科科長林志剛認為,事情并不是那么簡單的。原來,地方旅游部門對導游的管理采用的是屬地管理的辦法,本地旅游部門不能管理外地的兼職導游。
強制購物事前監管難
對于強制購物等行為的監管,旅游管理部門也有自己的難處。永康市旅游局行業管理科科長林志剛告訴記者:“作為我們旅游主管部門,事先監管其實是做不到的,往往是這個旅游團出去以后游客來投訴了,我們才能根據旅游合同對違規導游和旅行社進行處罰,很難做到事前監管。”
安徽銅陵市文旅委旅游管理科工作人員安連峰介紹,目前在導游強制消費行為的管理上也存在很多難點:“本身導游強制消費屬于當時行為,游客不反映、不投訴,我們旅游監管部門不能每一個團隊去得知;旅游線路這一塊,因為我們銅陵本身組團出去的多,這里面就存在一個問題,像地接社旅游線路的話,銅陵旅游部門是無法直接進行管理和監控的,導致有些線路和狀況不太好控制,只能是通過當地旅游社和導游進行協調來處理,這給監管和保證服務質量提供了一些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