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舉牌方更正舉牌信息并致歉

原標題:西藏旅游舉牌方更正舉牌信息并致歉

針對監管層指出的舉牌過程存在違規行為了信息披露不實的問題,

西藏旅游

舉牌放胡波等今日一早進行了更正和致歉。

日前,西藏旅游被胡波及一致行動人舉牌,但24日,證監會西藏監管局下方的《監管函》指出,胡波及一致行動人在增持西藏旅游股份時,7月15日持股已達到西藏旅游總股本的5%,但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且在規定期間持續買入西藏旅游股票,致使在當天收盤后,持有西藏旅游股份達到總股本的9.5893%。另外,在胡波等發布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的前六個月買賣西藏旅游股票情況中披露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

胡波等人在回復公告中表示,由于購買當天市場波動較大,且我方不熟悉交易規則的具體規定,造成操作瑕疵,但事后發現問題并及時通知上市公司。因此不存在有關媒體報道的“惡意舉牌”、“舉牌信息存重大差異”的說法。此后,我們將加強操作管理,避免類似問題發生。我們就此次購買行為存在的瑕疵,特此誠懇地表示歉意。本次購買西藏旅游股票的資金是本人以及一致行動人自有資金,沒有獲得任何第三方的財務資助,也沒有事先與任何第三方有計劃安排活動。

胡波等表示,關于西藏證監局檢查發現我方信息披露存在瑕疵一事,屬我方信息統計疏漏致使《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信息不完整,立即整改。現將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第五節前六個月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修訂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前6個月內累計持有公司股票5,858,109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3.0973%,其中: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書之日前6個月內,累計增持西藏旅游6,615,409股,累計減持西藏旅游757,300股。另外,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第六節第一條“其他重要信息”中增加:“本人以及一致行動人在2015年7月15日購買西藏旅游股份的行動中,使用自有資金通過招商證券信用擔保賬戶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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