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快速查處主動曝光一起旅游餐飲價格違法案件

原標題:長島快速查處主動曝光一起旅游餐飲價格違法案件

(通訊員 海昌) 4月18日,長島縣市場監管局接到青島膠州游客許某的投訴舉報電話,反映其4月17日中午在長島縣南長山島漁村海鮮城用餐時,共消費1200元,其中所點的7個香螺每個售價為45元,共計315元。許某認為點餐時香螺并未明碼標價,而且售價過高,希望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查處。

接到投訴后,長島縣市場監管局、物價局迅速行動,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取證調查。經查,該餐館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齊全,均在有效期內,但存在部分菜品未明碼標價和標價不規范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的規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列的“不明碼標價的”、“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根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之規定,長島縣物價局責令該餐館立即改正其價格違法行為,對其批評教育,并處以3000元罰款。同時,對其違法違規行為在電視媒體上予以曝光。餐館經營者魏某對處罰無異議,并主動提出退還許某的用餐費用1200元。

今年以來,針對全國熱點旅游市場欺客宰客等事件頻發的社會環境,長島縣委、縣政府未雨綢繆、憂患在先,從維護長島旅游品牌形象,建設國際領先、國內一流的生態旅游度假島的角度出發,要求市場監管、物價、公安、旅游等職能部門,鎖定市場主體這一關鍵,從宣傳引導、教育培訓入手,通過部門日常監管和聯合執法相結合,對各類旅游市場主體存在的誠信缺失、欺客宰客、強買強賣、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的監管格局。由旅游部門牽頭聯合市場監管、物價、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出動執法人員50余人次,檢查各類旅游經營業戶150家,下達整改通知60份,重點加強經營標準化規范、明碼標價和標價規范等問題的執法檢查,制作了文明經營公示牌2000個,將各監管部門的投訴電話予以公布,在縣內所有旅游經營場所進行張貼,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事件的迅速查處和主動曝光,彰顯了長島縣不護短、不避丑,以零容忍態度,堅定不移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和維護旅游品牌形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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