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女子報名純玩親子團 導游竟私自安排購物景點

原標題:煙臺女子報名純玩親子團 導游竟私自安排購物景點

雖然“十一黃金周”已過,但市民錯峰出游意識增強,使得眼下又迎來一波出行小高峰。隨之而來,近期旅游投訴增多,多是關于游客投訴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安排行程。據了解,許多市民在跟旅行社簽合同時多是走馬觀花,沒有詳細了解合同內容,出現問題后導致調解難度大。

回訪單全簽“滿意”又投訴

煙臺市民郭女士一行7人以每人四千多元的價格,在今年國慶期間報了“韓國5天4夜親子團”,從報價上來看,此團隊屬于一個高端的“純玩團”,然而郭女士回國后卻和其他游客對旅行社進行了投訴,表示導游未按行程安排游覽點,私自安排購物景點。煙臺市旅游質監部門受理投訴后卻發現,旅行社提交的“團隊回訪滿意度調查表”上,許多游客只是簽了字,并未對具體內容作出評價,甚至更有游客全部打勾“滿意”,簽字后卻又進行投訴。

水母網在旅行社提交的“滿意度調查表”上看到,內容涉及對導游的態度和講解的滿意度、游覽景點和自費項目的滿意度等內容,而許多游客直接簽字根本沒有認真填寫。“我們要求旅行社必須為游客提供回訪單,這份回訪單是處理旅游投訴的一個重要依據,但是許多游客根本不重視,甚至全部勾上滿意后又投訴,著實增加了調解難度。”煙臺市旅游質監所的工作人員說。

“補充協議”讓消費者吃大虧

除了不重視“滿意度調查表”,在許多投訴案例中還反映出“游客隨意簽訂旅游合同”的情況,由于《旅游法》規定不得強制游客購物和自費旅游景點,但在協商的情況下可以游客自愿為前提安排,所以導致許多旅行社在正文合同中并沒有安排自費項目或是購物店,但在補充條款中,卻將要去的購物店一一列出,并表示絕不強迫購物,游客可自愿選擇消費。

正是這樣的“補充協議”讓不少消費者吃了大虧,雖說并非旅行社強制要進店購物,但既然安排了購物店的行程,必然會壓縮其他景點的時間,許多游客以正常景點游覽時間不足、導游私自安排購物景點為由投訴旅行社,但在合同中,對于安排的購物店卻有明確說明,游客在簽字的情況下即表明接受行程安排,此時再回頭進行投訴,旅行社已經保證了游客的知情權,實難追究其責任。

對此,煙臺市旅游質監所的工作人員提醒,游客在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不僅要看正文條款,更要注意“補充協議”,如果發現補充協議的行程安排并不適合,可以與旅行社進行協商,但一旦簽了字,即表示接受了旅行社的安排,增加了后期投訴的難度。

在購物店買到殘次品景區負責

在外出游玩中,不少人會購買一些當地特產,然而買回家后才發現自己買到了假貨或者殘次品,找景區索賠,景區表示購物店只是租賃景區場所,屬于獨立經營,跟景區沒關系,找購物店卻以貨物售出概不退換為由,拒絕賠償,消費者往往被“踢皮球”得不到應有賠償。煙臺市旅游質監部門接到不少市民投訴在景區購買到假貨或者殘次品的投訴,經過調解景區有連帶責任,先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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