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旅游新條例對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說不”

原標題:重慶旅游新條例對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說不”

記者從重慶市旅游局獲悉,新修訂的《重慶市旅游條例》日前已經審議通過將于明年起開始施行。新條例將注重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并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

在旅游者合法權益保護方面,修訂后的條例規定旅游者的人身健康、財產安全和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同時旅游者還享有對旅游相關信息的知情權,以及對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的投訴權。

條例明確了特殊人群享受門票和相關服務費用減免等權利。條例規定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現役軍人、烈屬、革命傷殘軍人、軍隊離退休干部、全日制學校學生等特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門票和相關服務費用減免等便利和優惠。

針對近年來社會上反映強烈的強制購物,隨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旅游合同,不文明旅游等旅游市場秩序混亂問題,條例也進行了規范。條例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否則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旅游者在與旅行社約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或者失效、變質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負責退(換)商品或者先行賠償;旅行社賠償后,有權向旅游商品的經營者追償。

此外,條例還鼓勵旅游經營者利用自然資源、民風民俗等開發鄉村和農業觀光項目;鼓勵和支持依法對溫泉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發展溫泉養生、度假、休閑等旅游項目等。條例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規劃,合理預留旅游建設用地,對全市重點旅游項目建設用地予以優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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