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團隊旅游權益受侵害案例

原標題:典型團隊旅游權益受侵害案例

近日,國家旅游局公布了2010年一些社會廣泛關注、影響較大的旅游案例,以警示旅游行業。

南京:某旅行社低價組團強迫購物

去年7月,南京楊某等12名游客報名參團港澳五日游,在港澳游玩結束返回珠海逗留期間,珠海地接導游擅自將游覽百貨公司行程變更為珠寶店,并極力向游客推銷香煙和珠寶,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導游威脅并將所有游客趕下大巴車,雙方對峙1小時之后,司機自愿將游客送到廣州白云機場,導游一度阻攔。

經調查,該旅行社組織“港澳精品五日游”活動,未事先征得游客同意即委托給深圳某旅行社;該旅行社與深圳某旅行社的團費確認書標明地接費用為450元/人,遠低于深圳和廣州的“港澳4—5天游”每人1218—1500元之間的成本。

依據《旅行社條例》,南京市旅游園林局對該旅行社作出責令改正、罰款3萬元、停業整頓1個月的行政處罰。

香港:導游阿珍辱罵游客

去年3月,安徽省宣城51人旅游團赴香港旅游。在港期間,香港接待社所派導游李巧珍多次脅迫游客購物,并進行人身侮辱。該團游客將導游李巧珍在旅游大巴上謾罵游客的言行暗錄下來,回內地后將錄像傳至互聯網上,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國家旅游局要求安徽省旅游局和廣東省旅游局認真調查。香港旅游業議會對本案涉及的香港旅行社和導游進行了查處。該會認定導游李巧珍違反了《導游作業守則》的相關規定,施以暫停導游證6個月的處罰,對指派她接待旅行團的某旅行社處以4.75萬港元罰款。

吉林:103人團購遭遇假機票

去年12月,吉林省103人委托延邊某旅行社敦化分公司代訂機票,擬赴港澳自由行,他們在長春機場登機時,被機場告知所持機票為假票,不能登機。原來,該分公司負責人粟某為償還個人欠款,違法出具假機票,導致103人出行受阻。

事后,粟某因出具假機票違法,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該旅行社一次性退還15.6萬元機票款,同時賠償游客損失5.9萬元。延邊州旅游局撤消了該旅行社敦化分公司的旅行社分社備案登記;吉林省旅游局決定暫停受理該旅行社在省內設立分社的備案,要求該旅行社暫停省內其他分社經營業務進行整改。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