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強制游客購物 旅行社成被告同意退費

原標題:導游強制游客購物 旅行社成被告同意退費

蘇女士等人旅游途中遭導游強制要求購物,為此將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退還部分團費。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經通州法院調解,旅行社同意退還每位旅客團費3000元。

去年3月,蘇女士與同事一行30人報團參加通州某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途中,導游多次強制帶領他們到購物點購物且持續時間很長。對不購物的旅客,導游還實施變相恐嚇及人身侮辱。認為導游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旅游法》的相關規定,蘇女士等人起訴要求旅行社退還40%的費用。

旅行社辯稱,導游確有行為不妥之處,但并沒有蘇女士描述得那么嚴重,且蘇女士等人的全部旅游項目均已結束,不應再退還費用。

經法院調解,旅行社同意向30名旅客每人一次性退還團費3000元,以彌補旅程中對旅客造成的財產和精神損失。(記者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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