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法院規則在過期護照案中的青睞

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法院規則在過期護照案中的青睞

多倫多 - 一個男人,當時加拿大在加拿大拒絕讓他登船后,他在國外到期時,他的加拿大護照到期的人無法恢復任何成本。

在其決定中,小額索賠法院發現,Gerald Gartner是他自己不幸的作者,因為他應該確保他的文件有效,然后才試圖從圣盧西亞飛回多倫多。

“原告負責未能檢查他自己的護照,”大衛德文德克金副法官在渥太華統治中說。

“加拿大航空公司真誠地確定,適用的法律或政府監管是必要的......拒絕攜帶原告。”

案件于去年1月在加拿大柵極代理人阻止戈特納登機返回航班時,他是去年的,因為他的護照在他在那里時已經過了。他試圖向代理商展示他的駕駛執照,健康卡和出生證明 - 無濟于事。

Gartner起訴加拿大航空公司8,062.23美元,他表示他在快遞和其他成本上花費了一個更新的旅行證件以及酒店和出租車票價。除其他事物之外,他指稱加拿大航空公司通過禁止他從他保留的航班中違反了合同,并疏忽了未能妥善培訓其在加拿大公民的憲法權利進入該國的憲法權利。

在其防御中,加拿大航空公司指出了其運輸條款和條件,除其他外,否則國家需要有效的護照來返回加拿大。

承運人還告訴法院加拿大邊境服務機構已指示航空公司該門代國代理只能接受有效護照作為國際旅行文件,乘客不能沒有一個航班。

Dwoskin說,雖然邊境官員可能允許抵達加拿大抵達加拿大的旅行者使用其他文件進入該國,但Dwoskin說,航空公司人員既不是邊境代理人也沒有培訓。

法官還發現了Gartner的損害賠償索賠超過8,000美元,以涵蓋他為新護照所產生的費用,并在圣盧西亞在圣盧西亞留下了“漫長的逗留逗留了普遍存在的酒店”。

盡管失去了他的案子,但Gartner確實逃脫了必須支付加拿大的Air Air的試用費用。Dwoskin表示,這是因為“案件的新情節和尊重問題的公共利益。”

他確實說他會重新考慮成本問題,如果任何一方都可以顯示它在審判到審判前做出了合理的提議。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