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航空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精神及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海航航空旗下福州航空自2022年1月5日零時起(含出票日期)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進行調整,具體標準如下:
一、自2022年 01月 05 日(含出票日期)起,免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二、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三、燃油附加費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項目和標準在客票上單獨表示。旅客退票時,燃油附加費按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旅客。
同時,福州航空近期推出多條春運特惠航線,涉及梅縣=深圳、福州=上海浦東、福州=天津、福州=昆明等航班,價格低至150元起。

